萧小姐,福建户口, 2004 年 4 月生签证拒签。因年龄限制,不想在耽搁时间,因此强烈希望继续申请同年 10 月生。通过本人与签证顾问双方共同努力,于 2004 年 10 月获签长野外语学院,并顺利入学 .
分析: 曾经被拒签过的学生,在认真分析拒签理由后,根据理由的差异,一般是可以再次申请的。由于萧小姐第一次申请是在其他中介公司办理的,因此我方签证顾问嘱咐其带上第一次提交的资料复印件,将其请到办公室,依照复印件和拒签理由与其面对面的进行了交谈。由于萧小姐的资金来源材料被怀疑是假材料,因此此次指导中,咨询顾问特别就其家庭状况作以分析,了解到还有一些尚未提交的材料。最后就反驳假材料再申请时,将所有资金材料的原件(如存折等)和补充材料,以及由签证顾问指导完成的资金来源说明等一起提交了入国管理局。